項目概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B樓1515室)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XHTZB2406ZTBBC064C
項目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經濟責任審計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94.9萬元,其中:A分標32.00萬元;B分標29.00萬元;C分標19.00萬元;D分標14.9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94.9萬元,其中:A分標32.00萬元;B分標29.00萬元;C分標19.00萬元;D分標14.9萬元。
采購需求:
標項 | 標的名稱 | 預算金額(萬元) | 工作時限 | 簡要技術需求或者服務要求 |
A分標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經濟責任審計服務A分標 | 32.00 | 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桂交財審發〔2024〕51號)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有關程序和工作要求,按審計對象編制審計工作方案,通過進駐被審計單位現場審計的方式,對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駐南寧市]原局長(延伸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第十支隊[駐欽州市]原支隊長、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第十二支隊[防城港市]原支隊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友誼關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處[駐憑祥市]原處長)、自治區桂西公路發展中心(駐南寧市)原主任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并出具相應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
B分標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經濟責任審計服務B分標 | 29.00 | 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桂交財審發〔2024〕51號)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有關程序和工作要求,按審計對象編制審計工作方案,通過進駐被審計單位現場審計的方式,對自治區桂林公路發展中心(駐桂林市)原主任、自治區百色公路發展中心(駐百色市)原主任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并出具相應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
C分標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經濟責任審計服務C分標 | 19.00 | 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桂交財審發〔2024〕51號)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有關程序和工作要求,按審計對象編制審計工作方案,通過進駐被審計單位現場審計的方式,對自治區玉林公路發展中心(駐玉林市)原主任、自治區貴港公路發展中心(駐貴港市)原主任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并出具相應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
D分標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經濟責任審計服務D分標 | 14.9 | 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桂交財審發〔2024〕51號)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有關程序和工作要求,按審計對象編制審計工作方案,通過進駐被審計單位現場審計的方式,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機關服務中心(駐南寧市)原主任、廣西交通技師學院(駐南寧市)原院長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并出具相應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
合同履行期限:根據各分標實際工作時間安排完成。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須具備財政部門登記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資格。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1、時間: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獲取地點: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B樓1515室)。
3、獲取方式:現場獲取或者郵件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4、證明材料: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有委托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如有委托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注:
(1)現場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地址: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B樓1515室);
(2)郵件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供應商請將證明材料(須為清晰的蓋章掃描件(PDF版))、聯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以及繳納競爭性磋商文件工本費銀行轉賬底單發至1010214732@qq.com,采購代理機構將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合格后將競爭性磋商文件電子版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供應商郵箱;如因未提供聯系方式造成競爭性磋商文件及澄清內容(如有)獲取延誤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應商自行承擔。如有疑問請致電:0771-5771602。
5、售價:競爭性磋商文件工本費每份300元,售后不退。【郵件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供應商須于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將競爭性磋商文件工本費以公對公的形式匯至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指定賬戶,匯款、轉賬時請備注項目名稱或項目編號信息。】
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行南寧市金湖廣場支行
銀行賬號:45001604266052502851
四、響應文件提交
1、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2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B樓15層1503室。未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將予以拒收。
五、開啟
1、首次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4年11月12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B樓15層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磋商保證金:各分標按固定金額收取,A分標0.32萬元;B分標0.29萬元;C分標0.19萬元;D分標0.14萬元。
磋商保證金的繳納方式:以銀行轉賬、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采用銀行轉賬方式的,在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交至采購代理機構指定賬戶并確保到賬;繳納磋商保證金指定賬戶的信息:
開戶銀行:建行南寧市金湖廣場支行
開戶名稱: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采用支票、匯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供應商必須在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提交單獨密封的支票、匯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原件給采購代理機構。否則視為無效磋商保證金。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過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上述服務以外的其他采購活動。
3、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4、網上查詢地址: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官網http://jtt.gxzf.gov.cn/、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cts5166.net/。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新民路67號
聯系方式:0771-211505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B座8樓
聯系方式:0771-577160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黃婷
電 話:0771-5771602
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